* 新華教育集團受理對員工以下行為的舉報
1. 行賄受賄、以權謀私、盜竊、侵占單位資產(chǎn)
2. 徇私舞弊、濫用職權、弄虛作假
3. 任人唯親、拉幫結派、擾亂單位管理秩序
4. 工作失職、瀆職、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失的
5. 造謠、誹謗、破壞單位形象
6. 出賣、泄露單位商業(yè)機密
7. 其他一切損害單位利益的行為
* 我們提倡實名制舉報,承諾對舉報人信息及投訴舉報內容進行保密
投訴舉報內容經(jīng)核定屬實的,我們會聯(lián)系您進行反饋,并依據(jù)集團制度發(fā)放獎勵。
* 舉報郵箱:xh@xhgroup.cn